阴阳诸经。而合之十二月。十二辰。十二节。十二经水。十二时。十二经脉者。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。夫十二经脉
者。人之所以生。病之所以成。人之所以治。病之所以起。学之所始。工之所止也。粗之所易。上之所难也。请问其离
合出入奈何。岐伯稽首再拜曰。明乎哉问也。此粗之所过。上之所息也。请卒言之。足太阳之正别入于 中。其一道下
尻五寸。别入于肛。属于膀胱散之肾。循膂。当心入散。直者。从膂上出于项。复属于太阳。此为一经也。足少阴之正。
至中。别走太阳而合。上至肾。当十四 。出属带脉。直者。系舌本。复出于项。合于太阳。此为一合成。以诸阴之
别。皆为正也。足少阳之正绕髀。入毛际。合于厥阴。别者。入季胁之间。循胸里。属胆。散之肝。上贯心。以上挟咽。
出颐颔中。散于面。系目系。合少阳于外 也。足厥阴之正。别跗上。上至毛际。合于少阳。与别俱行。此为二合也。
足阳明之正。上至髀入于腹里。属胃。散之脾。上通于心。上循咽。出于口。上 。还系目系。合于阳明也。足太阴
之正。上至髀。合于阳明。与别俱行。上结于咽。贯舌中。此为三合也。手太阳之正。指地。别于肩解。入腋。走心。
系小肠也。手少阴之正。别入于渊腋两筋之间。属于心。上走喉咙。出于面。合目内 。此为四合也。手少阳之正。指
天。别于巅。入缺盆。下走三焦。散于胸中也。手心主之正。别下渊腋三寸。入胸中。别属三焦。出循喉咙。出耳后。
合少阳完骨之下。此为五合也。手阳明之正。从手循膺乳。别于肩 。入柱骨。下走大肠。属于肺。上循喉咙。出缺盆。
合于阳明也。手太阴之正。别入渊腋少阴之前。入走肺。散之太阳。上出缺盆。循喉咙。复合阳明。此六合也。
据事直书条理分明疏畅之中自见苍老。通篇无一字非实事。无一句不排比。却无一字一句板滞者。叹其笔力之清雄
也。
<目录>卷三
<篇名>经水第十二
属性:黄帝问于岐伯曰。经脉十二者。外合于十二经水。而内属于五脏六腑。夫十二经水者。其有大小深浅广狭远近。各
不同。五脏六腑之高下小大。受谷之多少。亦不等。相应奈何。夫经水者。受水而行之。五脏者。合神气魂魄而藏之。
六腑者。受谷而行之。受气而扬之。经脉者。受血而营之。合而以治奈何。刺之深浅。灸之壮数。可得闻乎。岐伯答曰。
善哉问也。天至高不可度。地至广不可量。此之谓也。且夫人生于天地之间。六合之内。此天之高。地之广也。非人力
之所度量而至也。若夫八尺之士。皮肉在此。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。其死可解剖而视之。其脏之坚脆。腑之大小。谷之
多少。脉之长短。血之清浊。气之多少。十二经之多血少气。与其少血多气。与其皆多血气。与其皆少血气。皆有大数。
其治以针艾。各调其经气。固其常有合乎。黄帝曰。余闻之。快于耳。不解于心。愿卒闻之。岐伯答曰。此人之所以参
天地而应阴阳也。不可不察。足太阳外合于清水。内属于膀胱。而通水道焉。足少阳外合于渭水。内属于胆。足阳明外
合于海水。内属于胃。足太阴外合于湖水。内属于脾。足少阴外合于汝水。内属于肾。足厥阴外合于渑水。内属于肝。
手太阳外合于淮水。内属于小肠。而水道出焉。手少阳外合于漯水。内属于三焦。手阳明外合于江水。内属于大肠。手
太阴外合于河水。内属于肺。手少阴外合于济水。内属于心。手心主外合于漳水。内属于心包。凡此五脏六腑十二经水
者。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禀。此皆内外相贯。如环无端。人经亦然。故天为阳。地为阴。腰以上为天。腰以下为地。故海
以北者为阴。湖以北者为阴中之阴。漳以南者为阳。河以北至漳者为阳中之阴。漯以南至江者为阳中之太阳。此一隅之
阴阳也。所以人与天地相参也。黄帝曰。夫经水之应经脉也。其远近浅深。水血之多少各不同。合而以刺之。奈何。岐
伯答曰。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也。其脉大血多气盛热壮刺此者不深。弗散不留不泻也。足阳明刺深六分。留十呼。足太
阳深五分。留七呼。足少阳深四分。留五呼。足太阴深三分。留四呼。足少阴深二分。留三呼。足厥阴深一分。留二呼。
手之阴阳。其受气之道近。其气之来疾。其刺深者。皆无过二分。其留皆无过一呼。其少长大小肥瘦以心撩之。(言浅深